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无锡迅杰光远科技有限公司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研发项目
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思贤路18-5号201室、301室,思贤路18-6号201室、301室
建设单位:无锡迅杰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程勇
联系电话:139618071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 验收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