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村田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液态锂离子电池及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1560万个)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态锂离子电池及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1560万个)
地点:无锡新吴区珠江路41号
建设单位:村田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周红梅
联系电话:18921116711
验收第二阶段检测报告液态锂离子电池及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验收专家意见